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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构成诈骗案的认定,主要证据应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状告他...
首先被害人要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同时提供破案线索:包括嫌疑人特征、被骗人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具体的细节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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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害人要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同时提供破案线索:包括嫌疑人特征、被骗人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具体的细节都可以写入报案材料内,为之后的破案打基础。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报案后,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借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已经被其他人诈骗取得,名义借款人实际并未接受、使用借款,贷款人就不能要求名义借款人还款,而是应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回借款。当然,名义借款人如果主张自己属于这种情况,就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明成立的,名义借款人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无法证明的,名义借款人仍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收集高利贷证据可以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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