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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主体是否明晰; 2、约定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3、装修材料的品牌、质量标准、规格等; 4、质量责任归属; ...
1、注意公司的名称。合同上有关承包方的名称应当与装修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要谨防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壳生蛋”,对于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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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装修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2、装修公司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其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负责返修。消费者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3、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4、工程竣工后,消费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房屋装修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如下内容: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吹嘘,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问题。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放弃原则,认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聘请装饰监理的想法,如果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赖样板间,要以国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的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掌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合法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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