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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机构一般存在一份留底,可以去鉴定机构复印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可以视为原件去做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复印工伤认定书再办理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
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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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千万别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申请人:陕西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路被申请人:xxxxxx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事项:请求对西安市xx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xxxx的工伤认定。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一x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xxx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无管辖权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同时《西安市工伤保险实二xxxxxxx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首先严xxx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严xxx在2008年x月10日早7点向其部门经理打电话称其受伤。申请人单位的上班时间是早晨8点,因此严xxx受伤时间据其称是7点,不在上班时间。其次xxxx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严xx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基于以上,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严xx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xx工伤的认定。此致申请人:西安xxx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xx月xx日
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千万别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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