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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使探望权被阻止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
法定监护人不管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可以向所在社区反映,请求调解,调解不成得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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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扶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3)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4)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5)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1、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情况下,并不代表不可以不让男方看望子女。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探望子女是男方的权利,不可以拒绝。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变更儿童监护人的条件如下:现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监护人死亡的。未成年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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