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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
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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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征地补偿是根据该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的,所以各个地段都不一样。征地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集体组织和农户有听证的权利,另外政府应当对征地方案、补偿方案进行公告,如果没有这些,是违反法律程序的,你可以到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问一下。
按照以下的规定补偿: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三)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四)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五)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六)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七)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八)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占用、征用省辖市或者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县)和开远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各项规定标准的1.5倍。
公路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出拟征地通知书之日起,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拟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再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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