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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若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在诉讼时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实际买受人名下,但不能直接进行确权,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借名买房若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在诉讼时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实际买受人名下,但不能直接进行确权,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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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钱应当写借条,不是写欠条。二,借条应当借款人本人写,不能出借人写。出借人写的借条,虽有借款人签字,可信度也要大打折扣。三,如果借款人是文盲,借条也应当请第三人写,不应当出借人写。四,借款金额必须要大写,小写不行,阿拉伯数字写更不行。五,这样的借条打官司,胜诉的机会微乎其微,借条缺陷太多了。即使胜诉,也可能是二百元,最多两千元,不可能还你两万元。为什么?他说借你二百元,数额小没必要写借条,你一定要写,你自己写了200元,我签了个字,你现在改成20000元。你怎么说?
如果借名买房的明确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可以要求借名人在诉讼中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实际买受人,但不能直接确认,否则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同意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借款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款人要求确认其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根据合同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房屋因登记人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不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协议。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依照出资性质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14〕489号)第十条规定:借名人以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解释,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诉讼,要求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借名买房的明确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可以要求借名人在诉讼中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实际买受人,但不能直接确认,否则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同意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借款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款人要求确认其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根据合同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房屋因登记人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不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协议。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依照出资性质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14〕489号)第十条规定:借名人以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解释,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诉讼,要求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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