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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用的土地,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农业用地的。而建造养殖用的建筑,其实并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依然属于农业用地,所以是可以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养殖用地一般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养殖用地本质上属于农业用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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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此可见,土地使用税是在征收批准之日次月起或满一年起缴纳,故满足减免条件的情况下,土地使用税减免包含建设期的。
养殖用的土地,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农业用地的。而建造养殖用的建筑,其实并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依然属于农业用地,所以是可以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正)》第六条
根据税法规定,建设企业可享受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1)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家税地字号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的土地和改造后的废弃土地,自使用月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改造的土地和改造后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期限内确定。(2)企业经营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可以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与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进行比较,免征土地使用税。(3)根据规定,企业征用耕地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后开始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但经省、自治区、自治区批准后,不征收其他土地使用税。(1)本省、自治区、自治区、土地使用税法规定,可以免征收临时征收。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财政部门、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财政部门、地方税务局审批,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免费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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