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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重新申请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变更等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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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重新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需要重新申请的,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嘱立职权的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应当依法登记。
根据《公司法》,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批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执行刑罚或者正在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污贿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满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的;(五)担任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离职表由其他人代填是无效的。辞职和离职的流程一般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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