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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
◆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春节前要确保发放到位 ◆实施最低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分别为650元、500元,本次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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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职工养老金上涨4.5%,相比去年下降了0.5%,不过养老金调整并不是根据个人的养老金乘以4.5%就可以,而是会综合调整。调整方法仍然是跟过去一样,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种方式,其中重点强调了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因此这两项的比重可能会提升,对于养老金水平较高的人员,退休年龄较大的人员等等,在养老金上涨过程中会获得较大优势。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6〕36号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一)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6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测算,另行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统筹区范围内2016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由各统筹区测算,另行确定)。(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三)适当倾斜部分 1.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度新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并于当年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2.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的,补齐至220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9元的,按59元调整。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四)其它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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