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保险不能拒绝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
非道路交通事故,警察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也得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保险不能拒绝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适用本条例。所以,只要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明确,交强险就应该赔偿损失,这与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可见,交强险赔偿并不区分交通事故发生的场所和地点,法律意义上的道路或非道路发生的车辆事故,保险公司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法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通知被保险人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以下用语的含义:(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过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场所。因此,非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上述定义以外的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包括以下地方:(1)自建自管未纳入规划的城市巷道或村庄道路,或自建自管道路面;(2)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住宅小区建筑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专用路面;(6)撤村后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在凉晒作物的院子里;(8)断路施工未竣工或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1、不赔偿。 2、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