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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
法院行政诉讼程序和流程如下:起诉、受理,接着会进入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法庭审理过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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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这种分工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对于审判机关来说,确定了同级法院之间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分工,明确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四级,确定各级法院的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能够提高诉讼效率。二是,对于原告而言,则是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样,可以让原告在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寻求救济。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5、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8、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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