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
1、法理依据不同。保全撤销权属传统意义上的撤销权,它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其他合同当事人,从而形成了权利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便可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常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指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后撤销赠与的时间)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破产撤销权针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设置,适用范围同民事撤销权有所不同。 (2)民法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为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而破产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只能由管理人统一行使。(3)民法与合同法上的撤销权,在与破产撤销权不相重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在破产程序中或破产程序结束后适用。
企业破产中撤销权是指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的临界期内,实施有害于债权人团体利益的行为,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使因该行为转让的财产或利益回归破产财团。追回权是指因债务人或其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债务人财产遭受损害的,法律赋予管理人依法追回有关财产的权利。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享有下述追回权: (一)对因可撤销行为、个别优先清偿行为、破产无效行为转移的债务人财产享有的追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后,对涉及的债务人财产享有追回权;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对隐匿、转移的债务人财产或因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导致的债务人财产的减少部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追回出资人出资不足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