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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2007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儿子的名下就属于儿子所有的,对于出资款属于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的,没有明确是借款关系原则认定为...
由于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应属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未成年人基本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财产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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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离婚时仍然属于孩子所有的,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孩子名下的财产归属,其所有权人是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一方。离婚的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子女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离婚时,没有权利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根据《》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子女,而不是夫妻的。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由于子女尚未成年,其财产由代为管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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