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有明确要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设立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房屋拆迁单位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应当接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而承担委托拆迁的,或者伪造、涂改、转让《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房屋拆迁单位或者责任人为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对强制拆迁城市房屋的规定以下程序要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否达成和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言,拆迁可分为协议拆迁、裁决拆迁和强制拆迁。 (一)协议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二)裁决拆迁。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三)强制拆迁。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