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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自行协商、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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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提供解决执行难的具体措施: 一、积极推进执行改革,打造解决执行难的体制机制 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在体制改革方面,推进裁执分离改革、法院执行局职能定位、实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在机制改革方面,继续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 二、突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解决执行难的精准水平 一是努力消除“信息孤岛”和“信息拥堵”,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全面覆盖和查控操作的网络化、自动化、集约化。二是注重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查控网络的健康运行。三是实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实体化运行。四是继续加大执行装备建设。 三、强化执行工作强制性,确保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综合运用搜查、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强制评估、审计、拍卖、开展打击拒执罪等强制措施。二是拓宽被执行财产的发现渠道。主动依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探索并不断完善委托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三是坚持集中执行活动常态化。对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等,要集中执行力量开展现场执行。 四、巩固内外联动协作,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确保形成联合惩戒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新常态。 五、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组织保障 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执行力量,确保执行人员占法院政法编制的15%以上。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环境 利用好传统媒体,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即时、面广、快捷等传播作用,尝试与新媒体合作开展执行直播专项行动,及时推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成效,扩大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效应。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争议,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目前是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适用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如上所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劳动管理部门。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实施措施等,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公司或单位以及职工的具体实际情况而定可以适当添加,为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提供基础的制度支持,预防调解措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符合公司或单位未来的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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