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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簿...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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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新买了房子,只是可以办理落户的条件,但是否能够落下户口,取决于购房人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1、购房人应该有新购房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或新购房所在地有购房带户口的政策; 2、购房人的户口属性必须与新购房所在地的户口属性一致,即要么同是非农业户口,要么同是农业户口,否则无法落户。 3、符合落户条件办理相应手续就简单了,只需持产权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到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到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办理材料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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