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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如果需要公证一份财产遗嘱,通常需要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提前准备遗嘱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等,再带着身份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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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则不能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因为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年、月、日。但是, 遗嘱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的,可以按手印代替。 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5、口头遗嘱,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相关延伸】 问:遗嘱订立的要求是什么? 答:遗嘱订立的要求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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