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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1、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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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合同中通常会在格式条款之外留一些空白的横线,以备当事人填写补充约定。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签订时未填写,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单独填写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而引发的争议,争议焦点一般集中在空白条款、当事人事后补填内容的效力。一般来说,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当事人在签名或者是盖章时已经充分知晓,但有相反证据时可以推翻的除外。 2.因此,空白合同签字有效,但是法律风险很大,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签订空白合同。 3.比如在一起汽车分期贷款担保服务合同纠纷中,反担保人辩称其在一份空白的汽车分期付款服务合同书上签字,当时具体车型、价格等都没有填写,银行工作人员承诺事后补上该部分条款时将另行通知。但实际上,无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事后均未向被告告知购车的具体信息,也未将相关合同交给被告,故其不应承担反担保责任。对此案就存在争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空白合同,该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内容与约定不符,存在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可以撤销该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违法,损害他人利益,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空白合同担保不一定无效。担保合同中,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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