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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比如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合同的,是有补偿的。...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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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那就属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必给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主动辞职,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要补偿。 (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必给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为赔偿。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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