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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回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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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是2012年6月份发布并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而高温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各地在标准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此外,我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海南省制定颁布了《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对征地程序、补偿标准、拆迁安置、养老保障、补偿费分配与使用、纠纷裁决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相应建立了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征地补偿安置统筹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准备金等制度;二是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这些规定你可以相应的查查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数决定(扣除已经认定的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的缴纳年数和1999年4月1日前失业前的连续工作年数和缴纳年数)。一、缴费年限不足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两个月,之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两个月,按顺序类推。二、一次认定的失业保险费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失业者支付不到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费,支付月保留。四、1994年4月1日以后,失业者多次中断就业,未经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累计,累计后12个月的认定缴费年限为1年,不足1年的月数不保留。外来务工人员和上海户籍员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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