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
开设区县以上劳动就业部门。辅助材料1。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书、就业证书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认证的无业证明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通常为2周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2、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说明1:总体上是在原有实得工资的基础上“折上加折”。说明2:“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是包含在职在岗期间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因休病假的职工未能正常参加工作,因此前述因生产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性收入是无法享受的,典型的示例如高温补贴。3、在长病假六个月期满后,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如下: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4、病假待遇低的“两个保底”和病假待遇高的“一个封顶”,具体标准如下:第一个保底: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医 〔2008〕387号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关于离职社保证明,可以这样写: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XXX部职员,在职期间无还良表现。因其本人原因辞职,已于XX年XX月XX日办理所有离职手续,在职期间社保缴纳正常。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1人已浏览
2,372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