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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
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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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双方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应当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的分担有约定的,只在夫妻双方内有效,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讨要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呵呵,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哦。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个人财产制与夫妻共同财产制同时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补充。《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医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合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因人身保险金具有补偿或者养老性,因而只能作为个人财产。另外其他的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补贴、托儿补助费、计划生育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以及实行公费医疗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 (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以及夏季冷饮费等。 (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状、奖杯、奖牌、奖品、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 (6)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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