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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质押合同是指担保人在为债务人签订质押合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承担质押担保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民法典》...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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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债权的特定性是一个与不特定性相对应的概念。比如,债务人对甲、乙、丙、丁分别享有多笔债权,在设立质押时,必须以某一笔具体的债权作为质押标的,而不能约定以债务人享有的任意债权作为质押标的。
汇票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年质字第号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出质人(以下简称丙方):(1 )(2) (3 )为了确保甲、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丙方已收到并阅知且全面理解所担保的主合同,愿意为乙方依主合同与甲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票据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借款,本金数额为。二、甲方在 年 月 日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借款,借款期限至 年 月 日。三、若上述借款期限不超过汇票到期日。四、丙方应当在甲方交付借款同时向甲方交付票据,并办理背书。五、借款利息总计 元,在甲方交付借款同时由乙方提前支付。六、乙方不得提前还款。若乙方提前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提前还款日之后的预付利息即视为乙方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运输费、税金、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过户费、质押权利处置费等)。
质押,有点人质押住的意思,就是你向别人借钱,需要交一点抵押物到出借人手上,用于质押的主要是一些动产,金银首饰,车子,不动产不能质押,因为不动产没办法交到银行手上 与之相应的是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协议,但是抵押物不用交到出借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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