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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土地补助款不一定是个人财产。 2、如果土地补助款是一方或者双方婚后所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土地补助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
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偿款,就属于个人所有。 土地补偿款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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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土地补助款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因为土地补助款具有特殊性,如果是当事人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助款,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助款就不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补助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结婚前所获得的补偿的话,那么就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以后所获得的补偿款,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离婚以后所获得的补偿款,那么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的土地补助款,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该发放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放给个人的,则是个人财产,归个人使用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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