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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对于病假工...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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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开除,还是可以获得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参加劳动就是为了获取能够维持生活的工资,因此一旦公司克扣员工的那点工资的,有些员工可能就会不干了,为避免以后会被克扣更多的工资,现在就要立马辞职走人。但是法律上有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要是公司不同意立即辞职走人的,那么至多还得在公司干个三十日。 事实上即使说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员工为保全自己的工资利益立即辞职的,除非已经跟公司协商好,否则的话还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的。要是违反规定未通知公司的,那么可能得赔偿公司因此遭受到的损失。 按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 3、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因公司有欺诈、胁迫等隐瞒合同真实情况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不需事先告知公司,即离职走人不会受影响。 还有就是,因为公司克扣工资导致离职的,权益受有损害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最后,有些员工认为公司克扣工资,公司不同意立即放人的话,那么在坚持三十日会被克扣更多的工资,因此还不如现在立即走人。但是,在发现公司有意克扣工资时,劳动者其实可以及时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员工工伤期间是否有工伤工资是需要看员工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有多长。在停工留薪期内是有工资的,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是没有工资的。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来进行判定时间长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计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因医疗(包括康复治疗)等原因,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前30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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