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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法,自愿放弃的书面协议无效,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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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但实践上用人单位更具有主动权,但签署的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您描述的内容,即使厂里要求你们签订受伤不负责任的相关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讲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厂里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法定事由,不能随便解除。
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将劳动者辞退,并且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可以签订自愿放弃劳动合同协议书,这个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存在第14条 第二款所规定的三种情形时,劳动者有权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你要放弃这种权利是不需要写什么声明,只要跟劳动单位继续签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行了。附《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内容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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