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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法院在判决此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具...
由于房产登记在孙女名下,需要有证据,才能主张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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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后有份的。并且一般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该协商方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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