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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
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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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上述实物福利,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前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是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因此,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出售自有住房的个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1. 如果纳税人能在当地税务部门所列的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所处分房产的原始购置价值,或者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原始购房合同等资料,那么其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成交价-原始购置价值-原始契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合理税费)×20%。 2. 如果纳税人无法在上述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所处分房产的原始购置价值,亦或是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那么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成交价×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所出售的房产属于其家庭唯一居住用房且购买时间已经超过五年,则该卖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若以上两个条件有任何一项未得到满足,那么卖方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根据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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