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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符合标准规定的,再次鉴定一般不会改变结论;但对于从宽掌握或者从严掌握的,则有可能改变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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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及安装辅助器具等。而至于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
客观变化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之一。通常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如企业迁移、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不可抗力或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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