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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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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坚持一户一宅基本管理制度,增加了家庭居住规定,下放了宅基地审批权,允许已入城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使用。
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有少数村民手续还未办好,房屋已建成;未批先建问题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用地行为,很大程度影响了国土部门的正常管理,容易导致规划混乱,而且容易产生土地纠纷,必须予以重视并解决好该问题。
切实搞好规划衔接。农村新增宅基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可预留少量建设用地规划规模专项用于不可预见的农村宅基地。预留的建设用地规模不需上图入库,实行台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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