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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债权按照同居者的共同债务、债权对待,但并没有对何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按照法律精神,只有在同...
1假设您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生活的话,您所称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您可以直接和别人结婚甚至办理结婚手续,;2假设您需要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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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你为朋友提供的是什么样的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存在不同的情形,是保证还是抵押等。 2、如果是保证方式的话,你属于保证人,你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两种存在很大的区别,如果是第一种,对方必须先向你朋友提起诉讼追偿,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以此理由进行抗辩;如果你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话,就不享有上述抗辩权;再者,你还应考虑一下保证期间的问题,是否已过保证期间等。 3、如果你是提供担保,是房产还是其他动产,是否有担保合同,是否抵押物登过记等,都需要考虑到。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已经达成,一般不需要您承担。但是如果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男方无力偿还时,可能会涉及女方偿还,需结合具体案情。是否存在男方为逃避债务将所有财产根据离婚协议转移到女方名下的情形?
夫妻一方的担保一般不由夫妻双方承担。但是,如果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或者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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