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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登记不一定是行政处罚,只有因非法占地等各种违法事情被撤销土地证才属于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注销登记,因拆迁征地等原因撤销土地使用证属于合...
注销土地登记不是行政处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享有。向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土地发放土地证是一种行政许可。在实际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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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的全部内容。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在法律上还是十分的明显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关于行政处罚注销后该以谁为对象,其实行政处罚对象注销可以作为结案处理。原因:行政处罚对象注销后资格就不存在了,就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了。
注销土地登记不一定是行政处罚,撤销土地使用证要看具体的情况,国家如果是因为拆迁征地的话也会撤销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是因为非法占地等各种违法事情被撤销土地证,那就属于带有行政处罚性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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