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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下: 1、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召开股东会,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选举事项作出决议; 3、股东...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流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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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派。 而这些公司里,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法规定,选举或者更换董事,经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即可。2/3以上表决权的事项有特别规定应当是表决权,不是股东人数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十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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