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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可经市政府批准购买5年。承租人经市政府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公共租赁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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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在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应当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原件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受理登记。验证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五、申请家庭按照《选房公告》的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廉租房申请: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二合条件的: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性住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无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三.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其他证明。审核通常在95个工作日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审查和调查申请人的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如果有自己的私房,也需要入户调查。4、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没有其他申请材料,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可取得廉租房保障资格,等待部门安排时间分配廉租房。
全职人员并不能够随时辞职,劳动者辞职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自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所在的单位。
辞职后,只要每月超过仲裁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中断,因当事人向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期限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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