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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他人建的,可以获得补偿吗?

2022-10-05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按照法律规定是有补偿的; 2、具体补偿标准按照您们当地的标准计算。风险提示:拆迁政策性强,您需要按照当地政策来办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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