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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再按照《中华人民...
1、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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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到了学校就属于学校的集体户口,户主就是学校。一般学生户口都是学校或附近的公安局派出所,具体名称可以咨询学校保卫处。应届大学生入户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应届大学生入户办理流程1、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点击下载],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5、领取联系函,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6、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7、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8、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9、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10、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1、不需要:当事人的户口不随迁至学校的,报到时只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准迁证”(学校的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即可; 2、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录取通知、入学须知等资料的说明,事先准备,或者联系学校的相关负责人(招“生”办等),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根据你问题的描述,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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