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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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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与土地征收单位达成了协议,你的所得款项被冒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诉讼技巧影响着能否收回补偿款)。 二、可以向所在区县政府信访办反映,由信访办牵头相关单位协调处理你反映的情况。 三、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申请行政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服时,还可以向协调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裁决。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其次,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政府,或者党委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加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法制教育,强化公仆意识。引导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构建农村基层组织预防腐败体系。 2、完善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完善申报资料公示制度,公示的材料必须全面、客观,期限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必须接受村民异议监督,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各个环节从严把关。3、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资金监管体系,强化审计职能的同时,应对征地补偿费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并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源头监管,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对农村经济组织提交的被征地农民的名单、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及兑现情况,由各村居委员会建立台帐制度,并及时报县国土局备案,并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检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征地补偿款领域。特别是检察机关,应有针对性的设计预防方案、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程监督征地补偿领域资金发放,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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