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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当事人更改过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名字(以一次为限)的,必须在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页(卡)”曾用名“及”姓名“一栏分别体现,不能”注销“...
不是必须跟随母姓的,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申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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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拓展资料: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参考资料:户口迁移
是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应当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
动迁协议上不是必须写所有户口本上的名字,特别是如果是按数砖头的方式补偿的,可能只会有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名字,而没有户口人员的名字。也不会有各人的份额,各人的份额,可以经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如果动迁办将所有户口人员名字写上,并且以此认定为安置人口,损害了部分人员的利益,可以主张这样的认定无效,也就是拆迁协议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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