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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不是必须跟随母姓的,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申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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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一般情况下需要户口簿是已婚。如果不是,也可以办理离婚,但要说明理由。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离婚后是否更改户口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需要。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可以到当事人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进行修改。户口本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个人信息簿册,其中的各项文字记录应与当事人的现状相符,如一个项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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