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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
1、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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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本、或悔过书;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4、申请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通过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和收集;(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辨别真伪最科学有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和证登记人一起,由离婚证登记人持有身份证,本,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检查离婚证真伪。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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