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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申请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花费由单位承受,能够向单位报销。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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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二、工伤护理费的计算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各地区护理费的标准有所调整,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就应依照调整后的办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期限未作规定,对这一问题可参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的问题解答如上
1.如果你在工伤住院期间在医院有人护理或请了护理是可以要求单位报销的,医院是可以出具你有人在护理的证明的。(这一点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特别提到,但是打官司肯定可以得到)2.你住院怎么会有交通费,如果是复诊的交通费就要和病历上的时间对应并是最廉价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是去外地就诊的交通费要在事先得到社保工伤科的同意下才可以,住院期间的伙食不需要证明,住院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广东是21元/天3.如果你不想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的工伤赔偿有:医疗终结期(评残书上有写)+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出,企业没买社保企业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辞职才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辞职才有)—你工伤期间发给你的所有工资4.你的伤残评定书上有医疗终结期就是规定你休息的时间,如果你休息超过了医疗终结期,企业有权抵消你的其它假期或扣你的工资5.劳动能力鉴定你不是做了吗?劳动能力鉴定费、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工伤假只与医疗终结期有关,一般企业是不做缺勤记录的6.你到当地社保局就可以看到呀,是几个月企业就赔偿几个月,但是你要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赔偿工资标准是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工资(如果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按三倍算)社保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按企业购买社保的基数来给的,如果基数比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少,还可以要求企业补齐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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