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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在工伤住院期间在医院有人护理或请了护理是可以要求单位报销的,医院是可以出具你有人在护理的证明的。(这一点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特别提到...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申请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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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如何报销: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的问题解答如上
一、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二、工伤护理费的计算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各地区护理费的标准有所调整,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就应依照调整后的办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期限未作规定,对这一问题可参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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