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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
1、职工退休时的连续工龄可以按照其社保缴费年限来进行计算;或者也可以按照职工以工资收入作为其全部或者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来进行计算。职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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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及相关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企业连续工龄计算:(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调动前后企业工龄连续计算;(二)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和调派前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三)因企业停业或者减少生产,其工人、员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四)被遣散工人、员工在企业复工、复业或者扩大生产时仍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复工后的企业工龄应当合并计算;(五)企业转让、改组或者兼并,原工人、员工仍在企业工作的,其转让、改组或者兼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应当全部作为企业工龄计算;(七)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在原企业工作的,除6个月以上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合并计算工龄;(八)转入企业工作期间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龄和服役期间的军龄计算。(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按上述规定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个特定规定,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参加养老保险;二是其原来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部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误解,就是将一般工龄简单地等同于连续工龄了。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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