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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20-30%,只是一个参考比例,不是绝对的,抚养费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而定,并要支付至18周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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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对于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行强制执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
为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日前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4年南海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做出相关调整。 与往年标准对比,《通知》显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按区统计部门提供的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额及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2014年5月1日起,区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算基数调整为39843元;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算基数调整为18516元。记者发现,与2013年的相比较,新标准的征收基数有所提高,征收倍数有所下降。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43648.9元为基数,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30946.7元,双方共征收261893.4元超生者上年实际收入高于43648.9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上是佛山南海区社会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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