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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调整承包地,因此,只要发包方没有机动地、原土地承包方依法交回的土地和通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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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须要在户口居住地有房屋建筑凭证。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是你那里土地变更的话那更好了,你妻子就能得到她的地(你家那里的平均人口地),你家那里人均是几亩、或是几分地,你老婆就应得多少。如果是你老婆娘家那面土地变更的话,那她的人口地就被全部抽回了,因为她的户口已被迁移。国家的政策是不管户口是否迁移,只要是不在土地变更期间的话,女方的地是不抽回的,而男方那面是不给女方地的。直到土地变更如女方还没迁移户口,女方人口地全部抽回,国家按当地政策从分给女方口粮田(几分地、或2.5亩、或3亩土地)。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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