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该条款阐述了建设工程合同两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也明确指发生工程发、承包两方签订并履行合同的最终目的。工程款的确定、结算和支付既是承包人最基本的合同权利之一,同时也是发包人行使抗辩权并有效制约承包人的法律手段之一。所以,怎样准确地认定各种工程款的法律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职责对于发、承包两方当事人就显得尢为重要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款有预付款、进度款、中间结算款、结算款之分。工程预付款是在工程建设开始前,发包人按照合同商定的比例或数额支付给承包人并在开工后在进度款中按商定逐次扣回的工程款;进度款和中间结算款是在施工经过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的商定及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到该合同的如下特征: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 第二,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 第四,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所以在租赁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所确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仍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承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借。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方、承租方的名称;出租房屋的名称、规格、等级、面积、单价、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双方的责任;优先权;免责条款;纠纷的解决等。
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适时的对价值体系做出调整是必要的由于立法的变化、新法的实施及旧法的废止,导致成立的合同因适用新旧法,效力认定上出现不同结果如:成立的合同依据成立时的法律为有效合同,而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新实施的法律为无效合同等 2、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 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变化也会带来合同效力的变化如:在可撤销合同中,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合同效力的价值取向受损害方知道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诉讼进行中,对方对欺诈事项进行补救,消除欺诈因素,即赖以撤销合同的因素不复存在这些因素往往是合同外部事实,诸如追认行为、事后取得处分权事实、签订合同后取得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等 3、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共同作用 即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存在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的变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5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16,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