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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证明》的程序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领取《子女计划证明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将《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及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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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方法: 1、在怀孕前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外省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及时向申请人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工作机构核实其在户籍地期间的申请情况(户籍地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内反馈情况)。 3、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将情况核实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街道计生科。 4、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在接到申请后,审核所需材料有效,即在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与申请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5、街道计生科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将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
下面就是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方法:1、在怀孕前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外省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及时向申请人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工作机构核实其在户籍地期间的申请情况(户籍地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内反馈情况)。 3、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将情况核实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街道计生科。 4、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在接到申请后,审核所需材料有效,即在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与申请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5、街道计生科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将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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