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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和法律参照标准,如果与案件无关财产不应当查封的,因此在实施犯罪之前买的房子不会被查封。同时也...
这个问题首先,房子还没有过户,在对外上这个房子仍然属于出卖方的财产(虽然你已经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如果你想申请撤销查封,除非你能证明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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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购房者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凡符合上述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
联系法官,尽量与对方协商,想办法与对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检查、检查、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法院可以检查:被执行人将所有需要户籍登记的财产卖给第三者,第三者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额,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如果没有办理所有权户籍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以检查、检查、冻结的第三者已经全额支付,实际占有,但没有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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