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就是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办理的。 比如说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卖方搬出房屋,如果没有在...
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是成立的。但双方达成协议后,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该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方的资信情况,同时要在签订协议以后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手续这样办理: (一)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转让合同,合同须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房屋转让的具体金额,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此外还要写明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措施等;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