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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是和没有工伤人员待遇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
1.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退休之后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之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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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后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社会保险也不变,工资性或福利性待遇,不能减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原待遇停发,根据伤情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所需费用,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风险提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等级为其他级别的退休后工资待遇没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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